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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克什克腾旗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督导评估结果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20〕1)、自治区《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调整的通知》(内政教督办发2024〕2)要求,经过县级自评,市级教育督导评估组初核,克什克腾旗已基本达到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要求,将提请自治区进行督导评估验收,现予公告。


赤峰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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