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市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拟 订全市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意见并指导实施。指导师德师风建设、教师培训机构建设和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负责全市校长和教师培训、表彰奖励及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等评审工作。负责全市特级教师推荐申报工作。指导教师岗位聘任管理、招聘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拟订全市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部门、行业的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普通话应用和水平培训测试以及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担赤峰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全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统筹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公开电话:0476-8333110(师德师风)、 0476-8332036(教师资格)
办公地址:赤峰市松山区新城大明街30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负责人姓名:白春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