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鲁科尔沁旗教育局 额尔德木图
2025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正式施行,为学前教育事业划定了公益普惠的法治红线,阿鲁科尔沁旗教育局从开展好“学前有法 善育有规”为主题的学前教育宣传月入手,聚焦“四个坚持”,全力推动《学前教育法》施行见效。
一、坚持学法知法定航向
一是学习宣传,领会精髓实质。通过学前教育工作会上解读学习、参加内蒙古自治区专题网络培训、幼儿园业务培训学习、举办“家长沙龙”“家长开放日”向家长宣讲和利用融媒体、开设宣传专栏、发布宣传视频等方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学前教育法》,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拓宽教师、家长和社会各界对学前教育法的知晓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良好法治氛围;二是辐射引领,及时总结推广。梳理贯彻落实学前教育法的好经验、好做法,树立一批依法办园、科学保教的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本地学前教育事业整体发展。
二、坚持公益普惠促民生
根据地方人口分布和流动趋势,进一步科学规划布局,优化资源配置,办好家门口的幼儿园。将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作为重点任务,不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尤其加大农村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引导民办幼儿园提供优质普惠性服务,加强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管理和指导,确保其办园质量和服务水平,形成以“城区公办园为主导、农村牧区小学附属中心园为主体、民办园为补充”的学前教育发展格局。
三、坚持创新机制提质量
完善幼儿教师培训体系,通过“国培、区培计划”“城乡手拉手”帮扶指导、教研指导责任区建设和“名园长、名师工作室”建设等方式,大力提升全旗幼儿园教师专业水平,为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师资保障。本着“请进来、走出去、结对子、促实效”的原则,以示范引领为导向创建“集团化办学”模式,凝聚发展合力,开展多元化交流活动,促进各幼儿园在园务管理、校园建设、师资保教、课程建设等方面走向标准化、规范化,形成城乡共同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坚持问题导向重质效
正视发展短板,锚定高质量发展的新目标。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幼儿园监管机制,严格审核办园资质,强化规范管理,提升学前教育品质;持续开展幼儿园去“小学化”专项治理行动,科学做好幼小双向衔接工作;坚持做好办园行为督导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建立整改台帐并责令限期整改,实施后续持续跟踪,动态管理机制,构建良好的教育管理新生态。
《学前教育法》的实施,标志着以法治力量推动学前教育事业迈向高质量的新起点。展望未来,阿鲁科尔沁旗坚持公益普惠原则,以满足人民群众“幼有所育、幼有优育”的期盼为目标,继续在普惠教育资源配置、师资力量培育、保教质量提升等方面持续发力、科学施策,实现学前教育从“有园上”向“上好园”跨越,加速构建高质量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让教育发展成果惠及全旗人民,助推我旗学前教育向高质量发展不断迈进,奋力书写阿鲁科尔沁旗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的新篇章!
赤峰市教育局
202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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