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六一幼儿园 孟博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的颁布实施,为学前教育事业划定了清晰的法治框架,也为一线教师提供了明确指引。作为幼儿园教师,我深感肩负守护幼儿健康成长、引领其终身发展的重任。这群初次走出家庭的“小生命”,既是需要呵护的幼苗,更是未来社会的基石。如何以法律为纲、履行育人使命?《学前教育法》为我指明了行动方向。
一、筑牢安全防线,守护儿童成长
《学前教育法》将安全置于幼儿园工作的核心地位,这里的“安全”既涵盖生理层面的保护,也包含心理层面的守护。对幼儿而言,幼儿园是其首次脱离家庭、踏入社会集体生活的起点,学前教育不仅是适应集体生活的过渡期,更是为其终身发展筑牢根基的关键阶段。
因此,对于教师而言,首先要保障客观环境安全底线,如环境创设、游戏材料、活动环节设置等,客观环境的安全是成长的根基;其次,要注意培养幼儿的安全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让幼儿在真实生活中把握“冒险”与“安全”的尺度,以“授之以渔”的方式为幼儿系上生命的“安全带”;最后,要为幼儿构建心理安全成长的空间,建立平等的师幼关系,帮助幼儿学会与他人相处、学会面对挫折、学会适应变化……这将成为幼儿未来迎接小学乃至人生各种变化挑战的核心支撑。
二、尊重儿童发展,践行科学保教
“实施学前教育应当从学前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和利益出发,尊重学前儿童人格尊严,倾听、了解学前儿童的意见,平等对待每一个学前儿童。”《学前教育法》中的这句话给了我深刻的启示。
幼儿教师,是幼儿成长道路上的引导者和支持者。这一角色要求我们真正俯身倾听,发现幼儿在观察世界时眼中的光芒,领会他们在游戏中的奇思妙想,理解他们行为背后的内心渴望;同时,还要求我们关注幼儿的全面发展,推动五大领域协同进步,为他们种下“完整成长”的种子。
三、凝聚教育合力,家园社协同育人
法律强调学前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幼儿园、家庭、社会都应为幼儿的健康成长贡献力量。作为幼教工作者,我们需要构建家、园、社协同育人的良好机制,为幼儿的全面发展创造更有利的环境。
家庭是幼儿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对于幼儿的成长至关重要。教师要主动向家庭输送科学育儿知识,与家长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共同商讨教育策略,形成教育共识。
而社会,作为幼儿成长的大环境,其影响不容忽视。一方面,教师要积极利用社区资源,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让幼儿有机会走出幼儿园、接触社会、拓宽视野。另一方面,教师作为社会生活的一份子,要倾听社会对我们的需求、传送我们对教育科学、积极的知识与观念,携手共创有利于幼儿健康成长的优质社会环境。
四、强化专业素养,提升法治意识
《学前教育法》的颁布,展现了国家对学前教育的重视、对优质学前教育的期待和决心。在学前教育领域,时代的快速发展和教育需求的不断升级,都要求教师必须走出“舒适圈”,以终身学习的理念实现专业成长。这种自我提升并非简单的职业晋升驱动,更是源于对教育本质的深刻认知——每个幼儿都是独特的个体,在时代的变化中,每个幼儿都需要我们专注、认真对待,所以教师唯有不断精进,才能为其提供优质的学前教育。
因此,教师要坚持终身学习,这既是专业成长的推动力,也是教育实践的必然要求。我们要积极学习前沿的教育理念与方法、提升自身的法治意识,为教育注入新活力,切实保障幼儿的合法权益。
《学前教育法》既是规范标尺,更是发展引擎,它勾勒出学前教育事业的光明图景,也赋予教育者沉甸甸的育人使命。作为一线教师,我将以法律为准绳,在深耕保教实践中淬炼专业能力,做幼儿成长的守护者与引路人,让法治之光浸润每个幼儿的童年,为其终身发展奠基。
赤峰市教育局
2025月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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