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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等奖项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的公告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民教育基金会《关于做好2017年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内教师字〔2017〕40号)文件精神,赤峰市教育局、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展了“自治区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等奖项评选推荐工作。经个人申报,学校、旗县区和市逐级审核,现拟推荐布.额尔敦图雅等40人为自治区优秀教师推荐人选;张旭鹏等5人为自治区优秀教育者推荐人选;邢海燕等8人为自治区优秀德育工作者推荐人选;苏金红等16人为自治区中小学优秀班主任推荐人选;王忠奎等8人为中小学优秀德育课教师推荐人选;张清华等2人高校优秀思想政治课教师推荐人选。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为2017年6月23日至6月27日。
  二、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提倡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按规定为反映人保密。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电话:8333656,8333110,电子邮箱:cfjyjrsk@163.com,联系地址:赤峰市教育局监察室,邮政编码:024000。
  特此公告
  附件:赤峰市教育局推荐自治区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德育工作者、中小学优秀班主任、中小学优秀德育课教师、高校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推荐名单
  赤峰市教育局  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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