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示期为2017年6月23日至6月27日。
二、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提倡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按规定为反映人保密。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电话:8333656,8333110,电子邮箱:cfjyjrsk@163.com,联系地址:赤峰市教育局监察室,邮政编码:024000。
特此公告
附件:赤峰市教育局推荐自治区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德育工作者、中小学优秀班主任、中小学优秀德育课教师、高校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推荐名单。
赤峰市教育局 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23日
2017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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