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复核推荐的通知》要求,赤峰市教育局组织开展复审工作,现将通过复审的自治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自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8月1日(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方式向赤峰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476-8353535
附件:
自治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赤峰市拟入选推荐对象名单.xlsx
赤峰市教育局
2025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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