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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审表彰复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全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复核推荐的通知》要求赤峰市教育局组织开展复审工作,现将通过复审的自治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2025728日至202581(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方式向赤峰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476-8353535

附件:自治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赤峰市拟入选推荐对象名单.xlsx


   赤峰市教育局     

20257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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