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教办字〔2018〕2号
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赤峰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通知》(赤政公办字〔2018〕4号)要求,市教育局认真总结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报告如下。
一、年度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由一把手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教育局政府信息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科室设专职人报送信息,办公室设专人兼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7年在政府网站、部门网站、《赤峰教育》等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2条,页面访问数量1027次。对教师招录、中考招生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上报政府网站,并就相关问题及时在赤峰教育网站、《赤峰教育》公开发布发表。本年度就农村牧区中小学办学提升工程和新城蒙古族实验小学建设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各1次。
二、回应解读情况
2017年,市教育局积极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或重大舆情:如教师考录,幼儿园、中小学招生,被辞退民办教师的退职补助金,“并轨”前部分师范类普通高校、师范类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就业,教师补课等问题,或认真解释,或积极答复,或从严查处,从不同角度,以不同方式,尽量给公众以满意的答复并妥善加以解决。
三、2017年度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一)认真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市教育局现有行政权力47项,为方便群众查询,在市教育局网站设置了依法行政专栏。权责清单已按要求在市政府和市教育局网站公开。其中公共服务事项19项,每一项服务事项均制定并优化了服务指南、流程图和单子表单,并在市政府、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市教育局网站公开,派专人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围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年内全覆盖目标,在市教育局网站公开了赤峰市教育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实施细则,赤峰市教育局监管对象名录库、赤峰市教育局执法人员名录库。
(二)积极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
1.加大高中教育、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等方面的信息公开情况。教育局网站特设赤峰市中考信息网,就群众广泛关注的中考问题,及时将有关招生政策、措施、方案在网上公布。 每年在全市教育工作会议上,都公开印发《高中教育、义务教育及学前教育督导评估监测报告》《全市各类教育综合发展水平和重点项目实施情况的通报》,并将《赤峰市高中阶段学校督导评估报告》《赤峰市中考质量分析报告》印发至各旗县区教育局。
2.有序公开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础
办学条件情况。及时将国务院、自治区、市关于开展2017年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的有关文件转发各旗县区教育局,并认真组织落实,要求各旗县区教育局将此项工作的网址向学校公开,并将组织不少于百分之一的义务教育学生、教师积极参加网络测评工作。
3.关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改善计划的实施公开情况。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自治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16〕210号)要求,为推动我市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计划”)顺利实施,切实改善农村牧区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牧区学生健康水平,制订了《赤峰市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自治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各旗县区教育局正在执行此方案。并在市教育局网站营养改善专栏公开发布。
4.关于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情况。为进一步
规范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制定并下发了《关于推进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招生的指导意见》。要求各旗县区教育局要阳光招生,阳光分班,并通过网站及其他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当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及配套政策,咨询、监督举报电话等,各旗县区均在按此要求实施。
5.针对部分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或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等特殊需求,市教育局已将《普通高中、中职学生转学、休学、复学、退学学籍申请与备案》等相关行政权力在市政府和市教育局网站发布,当遇到具体咨询时,都能根据学生不同情况进行认真解读。
四、年度内没有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等事件发生
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今后要加强学习,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2018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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