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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林右旗教育局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我区高等学校在校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工作的通知》(内教发〔20213)《内蒙古自治区高效办成教师资格认定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内教师〔202628)等有关规定及国家、自治区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补充完善的新政策、新要求,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结合市教育局有关要求,现就我旗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认定时间:2026918日至1112

网上申报时间:20269189:0093017:00

受理范围:符合申请条件的社会人员以及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或专升本学生(以本科或专科学历的非应届在读学生身份申请认定)。

二、申请人员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在我旗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一)户籍在内蒙古自治区的人员。(二)持有内蒙古自治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三)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四)持有赤峰市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人员。(五)驻赤峰市部队现役军人、武警。

三、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严守社会公德,无不良品行和违法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相应学历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含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提示: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考试相关条件

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0届及以前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且为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3.根据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有关规定,属于免试认定范围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第(六)条有关要求,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具体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常见问题”12的相关说明。

(四)普通话水平条件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学科、小学全科学科和对外汉语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语音类(播音与主持专业)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要求,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特别提示: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体检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其他人员均需按照体检表所涉项目逐项检查,不可缺项。

(六)任教学科、任教学段

1.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任教学段须与证书信息保持一致。

2.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及以前师范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须与所学师范专业相应。

(七)无犯罪记录及准入查询

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四、认定流程

巴林右旗教育局已开通教师资格认定 全程网办功能,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可选择全程网上办理,无需到现场提交纸质材料;确有需要的申请人也可选择线下现场办理。全流程按照网上申报上传材料(线下办理可现场提交纸质材料)线上 / 现场初审确认体检终审制证发证执行。。

(一)网上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前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首页点击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完成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在网报开放时段完成报名。账号注册、填报操作,查阅网站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1.认定机构选择:在巴林右旗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选择【巴林右旗教育局】。

2.信息核验:系统支持实名、学历、普通话证书线上核验。核验失败,请对照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对应常见问题排查处理。

3.照片上传:上传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电子照片;同时准备2张同版白底一寸纸质照片,用于体检及证书制作。

4.个人承诺书:网报系统内完成线上签名,可重新生成二维码修改。

技术咨询: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电话010‑56761296,工作日8:30‑12:0013:30‑17:00

5.上传PDF格式证明材料(材料清晰完整)

1)身份证明: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附加对应类别材料区内户籍:户口本首页+本人页扫描件;外省户籍:有效期内内蒙古居住证正反面扫描件;区内在读学生:学籍核验不通过的,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完整注册学生证;港澳台人员: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胞证扫描件;驻赤现役军人、武警:部队人事部门出具人事关系证明扫描件。

2)学历证明国内学历:系统核验通过无需上传;核验失败上传毕业证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报告;请提前在学信网核验学历。境外学历: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3)普通话证书:系统核验通过无需上传;核验失败上传证书扫描件。

4)考试相关证明: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职业能力证书系统自动核验,无需上传;2020届及以前区内师范首次认定人员,上传院校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扫描件。

5)无犯罪记录证明:内地申请人按要求到户籍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港澳台申请人需自行开具对应地区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网上初审确认

工作人员线上审核提交材料。申请人登录系统查看认定状态:网报待确认、待认定审批、认定通过、确认未通过、认定未通过。

务必留意系统留言,按提示补充修改材料;不按时提交材料视为放弃本次申请。状态为待认定审批代表网上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有异议可直接联系巴林右旗教育局。

(三)体检

网上审核通过,状态显示待认定审批后方可参加体检。1.指定体检医院:巴林右旗蒙医医院2.体检时间:以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微信群通知为准。3.携带资料:身份证原件;对应类别体检表(初中、小学用附件1;幼儿园用附件2);办证照片粘贴页(附件3)。4.注意事项体检空腹,忌饮酒、高脂饮食;妊娠期按要求提交医院医学证明,主检医生签署说明。怀孕人员可免胸透。严禁替检,弄虚作假5年内禁止申请教师资格。体检费用自理,全部项目完成后交表至医院体检科;体检表由医院统一移交教育局,本人不取回。需要复查由医院通知;体检不合格不予认定。

(四)终审及制证发证

完成线上审核、体检后开展终审,对符合全部条件人员制作教师资格证书。证书领取分为自取、邮寄两种方式,选择邮寄的申请人,邮寄费用需自理,请务必认真填写邮寄地址、收件人及联系电话,如因地址错误发生丢失,责任自负。随证书同时发放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入档管理,请务必妥善保管,或及时存入人事档案。。

五、材料要求

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全部申报材料按照本公告及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要求执行,上传材料仅限PDF格式,图像清晰完整。

六、组织管理与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申请人同一年内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二)居住证核查:我局对外省户籍申请人提交的居住证,将函请公安部门核验真伪。(三)纪律要求:严禁机构、学校代替申请人填报报名信息;全部申报信息及材料由申请人本人保证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按规定处理,纳入黑名单,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四)撤销与丧失教师资格:如发生教师资格撤销、丧失情形,认定机构在系统处置同时报送书面报告。(五)信息渠道:请扫码添加工作人员微信,备注:姓名+学段+学科,进入教师资格认定临时微信群,后续通知均在群内发布。因个人错过时限、选错机构、信息错误、材料不全造成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附件:附件1:赤峰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pdf

              附件2:赤峰市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pdf

              附件3:教师资格认定办证照片粘贴页.pdf



巴林右旗教育局     

20269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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