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和赤峰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赤教师函〔2026〕16号),现将翁牛特旗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人员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一)户籍在内蒙古自治区的人员;
(二)持有内蒙古自治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
(四)持有赤峰市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人员;
(五)驻赤峰市部队现役军人、武警。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严守社会公德,无不良品行和违法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相应学历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含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提示:“结业”或“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考试相关条件
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0届及以前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且为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3.根据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有关规定,属于免试认定范围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第(六)条有关要求,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具体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常见问题”12的相关说明。
(四)普通话水平条件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学科、小学全科学科和对外汉语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语音类(播音与主持专业)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要求,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特别提示: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体检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其他人员均需按照体检表所涉项目逐项检查,不可缺项。
(六)任教学科、任教学段
1.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任教学段须与证书信息保持一致。
2.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及以前师范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须与所学师范专业相应。
(七)无犯罪记录及准入查询
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三、报名流程
(一)网上申报
网报时间为:2026年9月18日9:00至9月30日17:00
受理范围:符合申请条件的社会人员以及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或专升本学生(以本科或专科学历的非应届在读学生身份申请认定)。
温馨提示:在翁牛特旗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选择翁牛特旗教育局。
(二)网报确认
网上确认时间:2026年9月20日至2026年9月29日
申请人可通过“查询报名信息”查询教师资格认定报名信息的认定状态,包括“网报待确认”、“待认定审批”、“认定通过”以及“确认未通过”和“认定未通过”共五种。
1.“网报待确认”是指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但提交的申报材料还未完成线上审核的状态,该状态下申请人可修改报名信息;
注意:申请人在网报成功后,请及时关注“查询报名信息”一栏的“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工作人员留言,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报名成功但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本次教师资格申请;
2.“待认定审批”是指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报名条件,经审核确认通过,等待认定机构审批的状态;
3.“认定通过”是指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后,申请人各项条件符合认定条件,通过了此次认定,同时生成教师资格证书编号;
4.对认定状态为“确认未通过”或“认定未通过”的,申请人如有异议,可直接咨询有关认定机构。
温馨提示:翁牛特旗教育局已开通教师资格认定“全程网办”功能,除特殊情况外无需到现场提交材料。
四、体检
(一)体检医院
翁牛特旗医院体检中心(门诊楼五楼)
地址:赤峰市翁牛特旗乌丹镇新华街与同心路交叉口
联系电话:0476-6340059
(二)体检时间
申请人员请扫描下方微信二维码,按照申请学段+学科+姓名+电话的形式备注,具体体检时间以群通知为准。(若二维码已失效,请加工作人员微信进行添加)

(三)体检时需携带以下物品
1. 身份证原件;
2.《赤峰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3.《赤峰市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4.《教师资格认定办证照片粘贴页》;
5. 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纸质版照片2张,必须与网报上传照片一致,用于体检和教师资格证书制作(胶棒自带)。
温馨提示:体检材料到翁牛特旗医院体检中心(门诊楼五楼)领取,网上审核通过,状态显示“待认定审批”后方可参加体检。
(四)体检结果
1.体检材料由体检医院统一交回翁牛特旗教育局,申请人无需领取;
2.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认定,体检需复查的,由医院通知,申请人需配合。
(五)体检注意事项
1.严禁替检,一经发现按弄虚作假处理,将纳入教师资格系统限制库,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2.体检须空腹,体检前勿饮酒,不吃油腻、高脂肪食物。身体如有特殊情况需向医务人员说明;
3.所有体检项目完成后,将体检表交医院前台,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自行缴纳;
4.因妊娠期不宜做个别体检项目的人员,需由体检医院的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并提交相关医学证明。
五、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请认定人员及时关注微信通知群,了解《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领取的具体时间、地点和领取方式。
六、其他事项
其他认定事宜及要求不变,具体详见《内蒙古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网址如下:
https://jyt.nmg.gov.cn/zwgk/tzgg_25132/202609/t20260914_2953556.html
附件:
附件1:赤峰市申请认定幼儿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1)(1).pdf
翁牛特旗教育局
2026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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