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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教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赤峰市教育局综合全市教育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本报告。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2023年,根据我局领导班子分工的调整和科室人员岗位的变更,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相关科室具体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指定专人分别负责现行文件的公开、信息发布协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

二是执行现有政务公开制度。制度建设是搞好政务公开的基础,结合政务公开工作实际,按照《赤峰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的要求,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始终遵守《赤峰市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努力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轨道。

三是提升政务公开实效。积极开展宣传培训,广泛深入的实地调查和理论研究,是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保证。赤峰市教育局组织了全市教育系统办公室工作培训会,并对做好公文处理、政务公开及合法性审核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进一步规范市教育局政务公文处理、合法性审核工作、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标准等问题。

(二)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赤峰市网站集约化管理要求完成市教育局门户网站迁移工作,进一步整合公开信息,规范和完善公开版块的功能定位、栏目设置。

(三)主动公开情况

全局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截至2023年12月底,我局通过赤峰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文件共计517件,包括通知、通告、方案等。不予公开的文件包括:涉及国家秘密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正在调查、讨论、审议、处理过程中的信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其他信息。

主动公开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比如义务教育划片工作程序、教师招聘相关政策等,并接受社会监督。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依申请公开5件,均按相关要求进行回复。

(五)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

我局重点针对涉及教育民生的热点问题加大了信息公开力度。一方面充分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赤峰市招生考试信息网、赤峰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另一方面进一步拓宽教育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新闻宣传,利用电视台、公众号等媒体,全面、及时、客观地公布教育改革发展的主要信息,从而掌握工作的主动权,为教育改革发展创造有利的外部环境。

(六)推动全市教育系统信息公开和校务公开

我局在努力做好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还按照要求积极指导直属单位和直属学校做好信息公开和校务公开工作,健全信息公开工作联络网。对具有行政管理服务职能的二级单位,认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使各项教育管理活动公开透明;学校管理进一步扩大校务公开范围,除对人财物的管理及时公开外,各种重大教学管理事项和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均予以全面公开,每个学校还通过办校刊拓宽公开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3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33.1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1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创新,解读形式、渠道和内容应更加多样化。

二是需要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教育和培训,进一步提升基层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二)改进情况

一是用好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多种信息公开渠道,拓展政策解读形式和渠道,采用群众喜闻乐见、更易接受理解的宣传方式,提高解读质量,回应群众关切。

二是加强工作指导,组织教育系统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开展专题业务培训,落实行业主管责任,持续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本机关无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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