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推荐目录(2026版)>的通知》(内教材〔2026〕4号)要求,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中小学教材选用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中小学教材选用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赤峰市教育局拟于近期开展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用主体
赤峰市教育局
二、选用范围及科目
在教育厅公布的《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推荐目录(2026版)>的通知》(内教材〔2026〕4号)目录范围内选用。涉及以下学科:
小学阶段:语文、数学、英语;初中阶段: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高中阶段: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
三、材料报送
1.教辅材料出版单位资质证明一式2份(复印件须出版单位签字盖章)。证明材料包括出版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出版相应教辅材料的资质证明。
2.教辅材料选用样书报送清单一式2份(详见附件1)
3.教辅材料送选承诺书一式2份(详见附件2)
4.如出版单位委托其他合作单位代理,应出具委托书,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以上材料均需盖章后将扫描件的PDF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08015237@qq.com;原件随样书一并报送至指定地点。
5.教辅材料成品书1套,教辅材料送选样书(白皮样书)6套。送选样书应为印刷成型的白皮样书,封面、扉页均为白色,不得出现教辅材料名称、编写者或出版单位、人员以及二维码、条形码、网址链接等有关信息,外语听力须以U盘或光盘形式单独提供。样书封面标明种类、学科、学段、使用年级、册次、印张数、配套教材版本等。在资格审查和选用过程中发现未按规定制作白皮样书的,该套教辅材料不予选用,且不再受理。样书需按学段分学科成套报送。
四、报送时间及地点
相关报送材料须于2026年2月12日(含)前送达(或邮递),逾期不送视为自动放弃。报送地址:赤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赤峰市松山区新城大明街30号)
联系人:李汉杰 电话:19904769802
附件:
附件1赤峰市2026年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样书报送清单.docx
赤峰市教育局
202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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