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教教师字﹝2020﹞2号
关于印发《赤峰市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旗县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各学校:
现将《赤峰市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赤峰市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办法》
赤峰市教育局
2020年3月18日